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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严明纪律的通知
2018-04-27 16:14  

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临近,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廉洁、文明过节,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态度和决心,不断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强化主体责任,发挥示范效应

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教育,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积极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明纪,尤其是对近期校纪委在校内网转载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案例进行专题学习。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并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让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三、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监察处切实履行专责监督机关职责,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做好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坚持一案双究,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举报电话:63515669  18539912388

举报邮箱:hnmyjjxyjw@163.com

校纪委

201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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