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纪律检查委员会
网站首页|学校首页|部门简介|法规制度|纪检新闻|工作动态|宣传教育|警钟长鸣|业务学习
关于2022年“五一”节、端... 04-27
关于2022年清明节廉洁过节... 04-04
关于开展基层党委(党总支... 12-29
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12-29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 10-27
更多>>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地址:龙子湖北路6号(龙子湖)
   英才街146号(英才校区)
   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
电话:0371-63515669

   18539912388

Email:hnmyjjxyjw@163.com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调研的通知
2021-10-27 12:23  

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贯彻落实,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按照省纪委七室和省高校纪工委有关要求,经校纪委研究决定,近期对我校贯彻《条例》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调研,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调研内容

(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调研内容

1.学习宣传《条例》,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意见情况。    

2.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包括:各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开展工作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教学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基层党组织设置等情况。

3.学习贯彻《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师德师风建设检查调研内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学习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情况。

2.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包括: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状况分析和动态管控情况;教师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查自纠情况;利用网站、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典型情况;结合近年来高校师德师风负面典型案例和学校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开展的警示教育情况。

3.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检查调研时间、对象

(一)检查调研时间:2021年118日至1111

(二)检查调研对象:学校贯彻《条例》情况检查调研对象:校党委各职能部门、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检查调研对象: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三、检查调研方式

为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影响和提升工作效率,两项工作专项检查调研同步进行,采取自查加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材料。校党委组织部提供我校贯彻落实《条例》整体情况相关材料,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整体情况相关材料。

二)单位自查。有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对照贯彻落实《条例》、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认真自查,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薄弱环节,推进相关要求落实。自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自查中发现问题应制定对应整改办法和提出有关建议,并向校纪委报备。

三)开展抽查。118日至1111校纪委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提前通知被抽查单位,听取被抽查单位汇报、查看有关会议记录、开展个别谈话。在被抽查单位中开展《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主要由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同志参加测试,学生代表填写师德师风调查问卷。针对《条例》落实情况重点抽查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学校二级党组织针对师德师风建设重点抽查党委教师工作部、学工部、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新修订的《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办好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培养新时代杰出大学生的必然要求,是我校党政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事项,也是今年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明确要高校纪委要加强对以上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适时开展抽查。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专项检查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校纪委检查调研工作,并以此次检查调研为契机,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严格要求,务求实效。检查组要认真开展检查调研工作,主动发现薄弱环节,督促帮助被检查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提升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问题。

(三)转变方式,提高效率。检查调研工作不干扰正常教学工作。为减轻基层单位负担,本次检查调研工作不提交相应文字材料。被抽查党组织、相关单位需准备相应的原始记录材料,有关材料文件和抽查具体时间提前通知。

                               校纪委    

             2021年10月26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20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审核:豫ICP备150265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