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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排查廉政风险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01-13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20161号文《关于集中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台账的建立,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自查自纠

各单位、各院系要按照文件中排查廉政风险两个方面的主要依据,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在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真正做到找准查全,不回避、不遮掩,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二、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台账的建立

1.廉政风险点的描述:要兼顾共性和个性问题,做到突出重点,描述具体,言之有物。

2.防范措施的制定:要本着从简、易行、实效的原则,从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学习教育、严格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等方面着手,做到措施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3.廉政风险防范的承诺:主要是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向组织作出承诺和保证。

4.台账的审核与签字: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台账建立后要接受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的审核,院系单位的台账需党政负责人同时签字。

三、组织审定分工指导

高金星、林敏:主要负责党政机关各部门;

 成:主要负责英才校区各院系、教辅各单位;

顾国超:主要负责北龙校区各院系、教辅各单位;

张建国、胡蕾:主要负责后勤处、校办产业处、后勤服务总公司、海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科教示范园、动物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等单位。

                                校纪委办公室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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